由于进水水质、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出水水质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对污水处理过程的碳排放量与排放强度进行评价,各水务企业间不能进行有效的比较与经验借鉴。
那么,如何把污水处理厂放到一个赛道上,用一把尺子核算、评价其碳排放呢?
郑江说,《规范》主要从3个方面指导污水处理厂开展碳减排核算,开展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
首先,规范污水处理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规范》明确了污水处理过程中N?O、CH?、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耗、热耗与物耗所产生的排放量,进而帮助水务企业全面了解自身碳排放总量及其构成,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碳减排策略与措施。
其次,《规范》规定了碳排放评价方法。《规范》充分考虑污水处理过程的差异性,提出归一化的碳排放评价方法与评价流程。各运营单位可以利用总氮去除率修正系数、处理规模修正系数等对自身碳排放量或碳排放强度进行修正,便于同行业排放情况进行对比。各运营单位也可以明确自身碳排放情况在全行业所处的水平。
最后,《规范》提出了污水处理过程低碳化的实现路径。《规范》提出四大类12项低碳行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提升泵与曝气风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改造、生物系统优化运行与药剂精准投加、进行清洁能源回收与利用项目建设、实施监测与核算等方法逐步降低生产过程碳排放量,最终实现低碳运行目标。